[轉知]為保障身心障礙者資訊取得之權利,各級學校於建置之網站新設或改版時,應依據「無障礙網頁開發規範2.0版」檢測等級AA以上進行設計。
主旨:[轉知] 為保障身心障礙者資訊取得之權利,重申各級政府機關與學校於建置之網站新設或改版時,應依據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頒訂之「無障礙網頁開發規範2.0版」檢測等級AA以上進行設計。
說明:
- 依教育部108年5月21日臺教資(五)字第1080073702號函辦理。
- 請參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08年5月22日之公告。
- 各單位建置網頁時, 請參考無障礙網路空間服務網之規範, 建議至少符合第一優先等級(即檢測等級A)以上。
https://www.handicap-free.nat.gov.tw/Questions/Detail/3284?Category=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