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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轉知]為保障身心障礙者資訊取得之權利,各級學校於建置之網站新設或改版時,應依據「無障礙網頁開發規範2.0版」檢測等級AA以上進行設計。

主旨:[轉知] 為保障身心障礙者資訊取得之權利,重申各級政府機關與學校於建置之網站新設或改版時,應依據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頒訂之「無障礙網頁開發規範2.0版」檢測等級AA以上進行設計。

說明:
  1. 依教育部108年5月21日臺教資(五)字第1080073702號函辦理。
  2. 請參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08年5月22日之公告
  3. 各單位建置網頁時, 請參考無障礙網路空間服務網之規範, 建議至少符合第一優先等級(即檢測等級A)以上。
    https://www.handicap-free.nat.gov.tw/Questions/Detail/3284?Category=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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